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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加强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纪实
铁纪护航换届换出风清气正
时间:2016/9/12 11:23:10  来源:宣传信息电教处  点击:2496

当前,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正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陆续开展、有序推进。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靠什么营造良好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最关键的就是靠严肃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进而以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和班子,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局面、凝聚全面振兴万众合力的基本逻辑。前段时间,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在严肃纪律方面是怎样做的?做得怎样?辽宁日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报道。

此次换届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进行的第一次党委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历史节点特殊,意义注定重大,影响必定深远。

“功成不必在我,但建功必须有我”。换届产生的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肩负着贯彻党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使命。对于我省来说,他们更肩负着引领广大群众共同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时代重任。

辽宁振兴,关键要靠他们引领。

如何把矢志于推动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委制定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的人选出来、用起来?怎样切实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配强好干部?关键要有好的换届风气来保证。能否严明换届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考验,关乎换届工作的成败。只有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才能确保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换”出清风正气,“换”出活力干劲,“换”出新气象新希望。

省委带头履行主责密集部署严肃换届纪律工作

“坚决做到‘五不’,即不封官许愿,不替人说情、打招呼,不帮助他人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不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人事安排,不擅自泄露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情况,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标杆。”在省委常委会和全省换届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代表省委常委作出承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遵守换届纪律。

这份庄严承诺,彰显的是省委的决心和信心,更为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勾画了纪律坐标。

在这次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中,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的新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层层传递压力、级级狠抓落实,尽最大努力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省委高度重视,带头落实换届纪律要求。

2015年10月,经李希同意,以省委组织部名义向各市市委书记发出严肃换届纪律的信函,提醒市委书记及早排查和解决涉及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及早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016年1月30日,李希与各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换届纪律专项集体谈话。此后,李希在省委常委会、全省两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等会议上,多次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要求。

2016年2月17日,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换届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我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作出部署。

在会上,李希强调,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辛桂梓在具体部署时指出,要深刻领会“对一些人冲底线的风险不要低估”的重要论断,正确研判形势,始终把严肃换届纪律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

2016年2月29日,全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视频会议召开,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专门部署。辛桂梓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有力的武器,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

前段时间,我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围绕严肃换届纪律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制定《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换届工作中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宣传部门的舆论引导责任、政法部门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并对问责情形和责任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形成明责定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相互衔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切实把换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把中组部拍摄的警示教育片《镜鉴》和编辑的《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作为换届中进行政治纪律教育的必备教材,省委组织部编发《换届纪律规定汇编》,做到与换届有关的同志人手一册,认真开展专题学习;省委成立7个巡回督查组,由熟悉干部工作、换届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市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各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各市县也分别向下一级派出换届督查组;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检机关“12388”和组织部门“12380”综合举报平台作用,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村“两委”换届贿选案件查核处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铁的纪律是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基本前提,也是关键一招。省委作出顶层设计并带头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为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注入原动力、把准大方向。

各地多措并举抓紧抓实铁的纪律更有铁的执行力

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后,各市都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进行。

沈阳自去年10月就启动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11月,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从严明纪律、宣传引导、违纪查处、落实责任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就抓好换届纪律工作向各县(市、区)委书记专门致信。今年2月,召开全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会议,重点部署纪律要求。

大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21项具体措施。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制作播出动漫电视宣教片《换届纪律九严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选聘部分党代表和干部群众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织密风气监督之网。

鞍山出台责任追究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纪检、组织、宣传、政法部门的责任。各级党委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问题的一律严肃问责,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处理。

抚顺配强工作力量,在市换届办设立纪律监督检查组,并在各县(区)同步成立换届纪律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机关成立3个换届督查组,每组负责2至3个县(区),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巡回督查。强化风气考核,市委组织部结合督查情况,对各县(区)情况进行评分,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溪召开全市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座谈会,组织各县(区)委主要领导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机关联合印发系列文件,并对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丹东市委常委带头公开承诺做到“六个坚决”,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树立标杆。制作换届督查工作手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手册和换届纪律规定提醒卡,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细化为9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实行举报受理“日报告”和立项专办制度,建立快速核查机制。

锦州印发具体意见和工作方案,编发换届纪律文件汇编,开通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建立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换届举报核查专办等制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

营口明确换届风气监督的具体方法步骤,通过广泛宣传换届纪律、问题排查、全程纪实监督、通报曝光等方式,严明纪律要求。

阜新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举办全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暨骨干培训班,使工作人员先学一步、入脑入心。

辽阳出台系列文件,由市委常委任组长,组成7个巡回督导组,分别对7个县(市、区)换届工作进行指导,强化纪律监督。

铁岭组织相关人员签署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带头遵守换届纪律,作出“三承诺”,即县(市、区)委书记签署《抓好换届纪律工作承诺书》,党员领导干部签署《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署《换届工作人员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朝阳制定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干部谈心谈话安排意见,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必谈重要内容。通过印制卡片、集中观看专题片、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专题学习、向领导干部送达严肃换届纪律文件等形式,加强纪律宣传教育。

盘锦形成《关于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对严肃换届纪律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强化宣传教育,印发《就严肃换届纪律致各县区委书记的一封信》,并通过专题讲座、书面告知、宣传画册、微信发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葫芦岛市委常委“一对一”包保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从严抓好信访核查,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市县乡党委全部建立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市县乡组织力量分层分类开展换届纪律知晓情况电话抽查。

前段时间,全省各地都把严肃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市市委书记与各县(市、区)委书记(主要领导)进行严肃换届纪律集体约谈,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转发《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制定本地区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风气监督的通知和方案;抽调政治素质过硬、原则纪律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组成县乡党委换届纪律督查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纪检机关“12388”电话和组织部门综合举报平台作用,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不折不扣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

“抓得早、抓得硬、抓得实”,是这次换届工作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深切感受。制定纪律无死角、执行纪律敢较真,广大干部群众对我省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进而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多了一份信心和期待。

换届工作追责分解

在党委换届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市县乡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责任:一、领导不力,导致本级党委或下一级党委换届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换届工作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对本地区发现的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干扰、阻碍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四、疏于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七、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八、有其他影响换届健康有序进行行为的。

在党委换届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机关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一、不按照有关规定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换届中不正之风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二、对发现换届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三、对反映换届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四、有其他影响换届健康有序进行行为的。

在党委换届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工作不力,以致本级党委或下一级党委换届工作出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二、不按照换届要求履行职责的;三、不按照换届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考察程序推荐提名人选的;四、不如实向党委报告换届人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和纪检机关意见建议或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或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的;六、对本地区领导成员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换届中不正之风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八、有其他影响换届健康有序进行行为的。

在党委换届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宣传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一、对换届宣传工作被动应付,舆论引导不及时、不到位的;二、换届工作宣传事项与上级要求不一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三、对换届舆情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预案不落实的;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动态不及时报告、隐情不报,导致工作失误的;五、有其他影响换届健康有序进行行为的。

在党委换届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政法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一、对可能影响换届秩序问题的排查,组织领导不力,部署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出现影响换届秩序事件的;二、对与换届有关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或蔓延的;三、对家族、黑恶、境外势力干扰阻碍换届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四、对换届中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领导不力,调查侦破不及时或压案不查的;五、有其他影响换届健康有序进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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